• 新增广告位
  • 新增广告位
    • 银川出台新规加强房屋出租备案管理
    • 资讯类型:城市规划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2-11-04  /  浏览:614 次  /  

    新修订的《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》近日正式颁布实施,《条例》对出租房屋办理抵押登记、房地产中介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,可有效缓解房屋租赁市场矛盾。 

     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租赁科科长袁文彪说,在实践工作中发现,不少承租人在不知所承租的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下,又进行转租,造成租赁关系复杂化,一旦发生债务纠纷,就会给债权及承租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。因此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规定,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时,必须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。房屋转租须经产权人书面同意。

      为确保房屋租赁信息渠道畅通,发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公共安全作用,《条例》规定,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,应由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。未代为办理的经纪机构,将记入信用档案,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

      另外,《条例》还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租赁巡查,发现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房屋出租情况的,应及时将房屋租赁信息报送房产管理部门。(于瑶)兖州房产网摘自经济参考报

    帮助说明 | 法律声明 | 关于我们 | 收费标准 | 联系我们 | 留言咨询
    庆孝房产手机微信同号代理过户17362165222免费登记房源看法
    庆孝房产微信号:q3583111
    网站客服QQ:庆孝房产QQ2986997106 客服手机号码17362165222
    回顶部